公司新闻
行业新闻
消防知识
服务项目
地 址:南通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19号
手 机:18806290119
电 话:0513-68225558
传 真:0513-85981139
联系人:蔡强
网 址:http://www.ntwdxf.com
 
当前位置:首 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 > 查看新闻  
引起火灾的十种常见火源
作者:管理员  来源:本站  发表时间:2010/8/3 16:46:04  点击:2633
火源是火灾的发源地,也是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直接原因。所以,防止火灾应控制好10种火源,具体是:
  1、人们日常点燃的各种明火,就是最常见的一种火源,在使用时必须控制好。
  2、企业和各行各业使用的电气设备,由于超负荷运行、短路、接触不良,以及自然界中的雷击、静电火花等,都能使可燃气体、可燃物质燃烧,在使用中必须做到安全和防护。 
  3、靠近火炉或烟道的干柴、木材、木器,紧聚在高温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尘、纤维;大功率灯泡旁的纸张、衣物等,烘烤时间过长,都会引起燃烧。
  4、在熬炼和烘烤过程中,由于温度掌握不好,或自动控制失灵,都会着火,甚至引起火灾。
  5、炒过的食物或其它物质,不经过散热就堆积起来,或装在袋子内,也会聚热起火,必须注意散热。
  6、企业的热处理工件,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上,或堆放在易燃品旁(如木材),易引起火灾,应堆放在安全地方。
  7、在既无明火又无热源的条件下,褐煤、湿稻草、麦草、棉花、油菜籽、豆饼和沾有动、植物油的棉纱、手套、衣服、木屑、金属屑、抛光尘以及擦拭过设备的油布等,堆积在一起时间过长,本身也会发热,在条件具备时,可能引起自燃,应勤加处理。
  8、不同性质的物质相遇,有时也会引起自燃。如油与氧气接触就会发生强烈化学作用,引起燃烧。
  9、摩擦与撞击。例如铁器与水泥地撞击,会引起火花,遇易燃物即可引起火灾。 
    10、绝缘压缩、化学热反应,可引起升温,使可燃物被加至着火点。
 

 
南通万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010 版权所有 电话:0513-68225558 技术支持:南通网站建设 苏ICP备19052771号
通讯地址:南通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19号   访问量:821160